建築環保評估協會是香港法例第201章《防止賄賂條例》界定的公共機構。就該條例而言,本會所有董事和委員會成員均屬「公職人員」。作為本會代理人,董事和委員會成員受《防止賄賂條例》第4、8、9和19條(及其他適當條款)約束。本會在開展業務時完全秉持誠實、正直、公平的原則。為維護公眾信任,保護公眾利益,所有董事和委員會成員在處理本會事務時,務必公平公正,以免不誠實、不正當或貪污受賄行為損害本會聲譽。為此,行為準則規定了所有董事和委員會成員的行為標準。董事和委員會成員在履行本會職責時應理解並遵守本準則。任何違反本準則的成員將受到紀律處分。
綜合管理系統政策
• 追求卓越的服務品質,讓客戶滿意
• 全面維護公共機構應有的誠信水平
• 遵守適用法律和其他規定
• 為社區創造安全、綠色、可持續的建築環境
• 監督承建商的表現,確保符合本會要求
• 防止污染及減輕本會項目和運作對環境的潛在影響
• 盡可能遵守減少消耗、重複使用和資源回收原則
• 為員工和訪客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
• 採納員工對健康和安全問題的意見,以消除隱患、降低風險
我們定期審查該綜合管理系統的有效性及宗旨和目標,以求持續完善。
綜合管理系統目標
2. 遵守綠建環評評估表現承諾 (2023年,99.29%的項目成功履行績效承諾)
3. 每年舉辦至少十場綠建專才和綠建通才培訓和考試
4. 每年為綠建從業員提供3,500個小時的持續專業進修培訓
5. 提供整體滿意度不低於3.8分的培訓
*評分標準為1(差)至5(優)分
6. 會員(普通會員和協作會員)數量年同比增長11%
7. 投訴處理:5個工作日內作出首次答覆,行政問題在20個工作日內解決,技術問題在60個工作日內解決
8. 零工傷事故
9. 每年減少5%的能源消耗,以三年為周期
10. 每年增加一名合資格急救人員
11. 每年進行一次職業健康和安全諮詢
12. 每年安排至少一次提高員工環保意識的培訓
訪客須知
致本會所有訪客:
本會已建立綜合管理系統,以提高我們在品質、環境、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運作表現。該系統旨在確保服務的提供符合特定要求,包括相關法定要求及本會持份者的期望。
為實現此目標,本會敬請所有進入本會場所的外部各方*給予配合和理解。所有外部各方應:
• 了解本會的綜合管理系統政策
• 由本會職員陪同
• 發生緊急情況時聽從本會職員指示
• 向本會職員報告在本會場所遇到的任何環境或職業健康安全問題
• 支持本會在環境、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舉措,打造零廢物、零事故工作場所
• 熟悉與您訪問目的相關、由職業安全健康局制定的準則,常見準則列舉如下:
*外部各方指非本會員工,包括但不限於:
- 交貨的供應商
- 在現場工作的承建商
- 參加會議、培訓、考試和活動的訪客